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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正式生效,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新解釋一”),該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培訓內容主要針對施工合同無效的14種情形,以及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之后的應對措施進行了詳細講述。
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pdf